什么是民間借貸?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、公民與法人之間、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。在現實的民間借貸中,暗含著騙局,當要與人訂立民間借貸關系時一定要先了解相關詳細信息,避免發生糾紛。是金子總會發光的;是騙子總會曝光的。下面就跟大伙兒分享一下借貸中暗含哪些騙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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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借條變成收條
騙子將借款變為收回欠款,讓放貸方在解決糾紛時百口莫辯。如甲方向乙方借款10萬元,甲方的借款條內容為“今收到乙方10萬元……”但到了還款的時候,甲方會聲稱收到的是乙方還給自己的欠款,之前的借條已經丟失。
二、還款金額憑空多出來
比如甲方向乙方借款10萬元,到了還款的時候,乙方拿出的借款條上居然寫著還款為100萬元。原因是騙子在放貸時,往往會在借款條填寫金額處留有一定的空隙,在借款人簽字后,騙子收回借條并擅自添加數額。
三、由人代寫借條,事后不認賬
騙子假扮成借款人,卻在借款需要簽字的時候,借故離開,然后請第三方代自己簽名完成借條。事后,放貸人在討債之時,騙子以不是自己簽字為由,拒絕還款。
四、玩文字游戲
有些人利用語言邏輯漏洞騙取錢財。比如甲某借了10萬元給乙某,但乙某卻在借條中寫成“于今日借乙某10萬元整”或“乙某于今日向甲某借10萬元”,一旦出現糾紛,乙某則會狡辯說是甲某向自己借款10萬元,甲某才是還款人。
五、故意寫錯借款人姓名
借款人故意將放貸人姓名用相近的別字代替,事后不認賬。如孫某向乙方李春借款5萬元,孫某故意將借條中乙方的名字寫為“李舂”,當乙方催款之時,才發現借條中自己的姓名是錯的。
一、不要輕易把錢借給不熟悉的人。
二、在借款單上注明借貸雙方職責、姓名、身份證號,并注明還款日期和利息數額,借款條應當一式兩份,借、貸雙方各執一份。
三、借款時,應盡可能要求對方提供有效抵押物,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。
四、要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,保證借款不被非法使用。因為法律上對“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動,仍舊讓對方借款”的行為不予保護。
五、如還款期已過,借款人因各種理由不予還款,按照法律規定,應當在還款期后兩年內向法院提出起訴。
純干貨,趕緊轉,讓好人不吃虧,讓壞人知道“騙子不是那么好當的”。
來源:羅爺說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