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宵剛過,浙江的劉先生就收到戰友老張的救急之請。老張經營一家美發店,生意不錯,現在想擴大店面,可惜手里資金周轉不過來,受行業限制,老張很難從銀行難到貸款,于是,老張轉而向好友劉先生求救。
▼ 感念曾經的戰友之誼,劉先生覺得錢是要借的,但是金額有點大,30萬借給老張,劉先生擔心有一定風險。劉先生向小融咨詢,老張名下有一棟價值50萬的房產,自己借款同時能否辦理房產抵押? 辦理抵押手續 降低借貸風險 民間借貸中,大額的借貸關系,處理不好就容易鬧出糾紛。而其中,最為棘手的應該是無抵押的借貸情況,一旦借貸人失去償還能力,債權人就容易血本無歸,利息和本金一同打水漂。上述實例中,劉先生的擔心就來自這里。在此,融360金融搜索平臺建議,劉先生先與老張簽訂一份雙方借貸關系的借貸合同,然后再辦理房產抵押手續,這樣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。 抵押手續應該如何辦理? 值得注意的是,在一般的民間借貸行為中,債權人很少意識到將抵押物寫入借貸合同,其次,即便有人意識到這個問題,但也只有極少數人知道接下來應該辦理抵押擔保等手續。房子屬于不動產,根據我國《物權法》的規定,只有到相關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首續,這樣的抵押才真正發生法律效力。所以正確的流程應該是: 一、首先,雙方簽訂借貸合同,然后到公證處公證,此份合同的法律效力; 二、其次,自抵押借貸合同簽訂的30日內,雙方持借貸合同和公證書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;這個時候,借貸人就需提供房屋產權證等材料,這個時候,可以過濾掉那些產權不清晰、房屋歸屬模棱兩可的房子,對債權人來說,是一個極大的保護。 三、辦理好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以后,如果日后雙方出現還貸糾紛,債權人對于抵押的房產則有優先受償的權力。
來源: 民間借貸內參